昨天在墾丁逛大街(忽然想到教練每次都罵人"你在逛大街啊")。

有次潛水上來的時候,和同學和學姊們去墾丁大街逛街吃晚餐;路過一家海產店(似乎叫佳珍,哈),裡面的水族箱放著各式各樣的海產:龍蝦、海雞母、角蝶魚、海瓜子......

我和一位學姊盯著水族箱看了很久,最後學姊對著角蝶魚說,台灣人真是什麼都吃,這麼美麗的東西也吃,真是太可憐了。

我看著旁邊的海雞母在想著,難道長的比較醜就活該被吃嗎,好像為什麼豬一定就非得等於食物一樣,雖然心裡沒有這麼說,但總不覺得很美麗成為不被吃掉的理由。

佛家有一說叫做三淨肉:1.你不能親手殺牠  2.牠不能因你而死(好比說站在水族箱前指著"我要吃這隻") 3.你不能看著牠被殺。 實際上這是不是有一點鴕鳥心態? 不管是不是你親手殺,因你而被殺,看著被殺的,結果是一樣的。只要今天有人吃,明天有人吃,被當成食物之後常常都會有人吃;今天殺了一隻叫做小黃也好,小黑也好,實際上並無不同。

所以重要的是看待殺生及吃食的心態;過於慈悲或者好殺都不是好事。千年萬代下的弱肉強食或物競天擇如果是理所當然,那麼至少在此同時不要浪費大自然所賜予你的一切:那所有的恩澤都不是你自己的,至少你應該感恩。

結果跑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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似乎很多人喜歡吃到飽故意吃不完剩一些,這又是什麼心態呢?

紀念晚上看到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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